無標題文檔關(guān)于進一步加強出入校園管理及辦理“清華大學‘非典’時期出入證”的通告
目前,北京市抗擊“非典”戰(zhàn)役已進入攻堅階段,為在我校校園范圍內(nèi)盡最大可能降低因人員交叉流動、接觸所可能導致的不良后果,經(jīng)學校研究決定,就進一步加強出入校園管理及辦理新的“清華大學‘非典’時期出入證”等,通告如下。
1、 從2003年5月15日起,清華大學校園(不含東南小區(qū)、藍旗營小區(qū)、西北小區(qū)、荷清園小區(qū))僅允許持有清華大學工作證、離退休證和“清華大學‘非典’時期出入證”(新辦)的人員出入。其他證件暫停使用(即近期進出校門時其他證件無效)。
2、 “清華大學‘非典’時期出入證”給如下兩類人員辦理:
①長期居住在清華大學校園內(nèi)、在外單位上班者;
②在校內(nèi)的服務單位(如郵局、銀行等)、正大商貿(mào)公司所轄服務實體必須進出校園的工作人員,以及為我校送水、送奶、送報等必要的服務人員。
3、 為辦理新證,上述第①類人員須持本人戶口本、工作單位證明及本人照片1張。第②類人員中,屬校內(nèi)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的證件由所屬單位統(tǒng)一申請辦理(須持單位證明、需辦證人工作證及其照片1張);屬正大商貿(mào)公司所轄服務實體內(nèi)必須進出校園的工作人員的證件,由正大商貿(mào)公司統(tǒng)一申請并辦理;為我校送水、送奶、送報紙人員的證件,須由主管單位持單位證明及需辦證人的身份證、照片1張集中辦理。
4、 “清華大學‘非典’時期出入證”的辦理時間是2003年5月13、14日兩天,早8點到晚21點。為第①類人員辦證的地點在清華大學街道辦事處(照瀾院“服務樓”)為第②類人員辦證的地點在校保衛(wèi)部(文南樓即老經(jīng)管樓南側(cè)院;門朝東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