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為學”與“做人”應當并重
朱自清
教育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,如一般人所想的。一般人以為教育只是技能的事。有了辦事才能,便可以做校長,有了教授才能,便可以做教師;至其為人到底如何,卻以為無關得失,可以存而不論。
教育的價值是在培養(yǎng)健全的人格,這已成了老生常談了。但要認真培養(yǎng)起來,那卻談何容易!第一教育者先須有“培養(yǎng)”的心,坦白的,正直的,溫熱的,忠于后一代的心!有了“培養(yǎng)”的心,才說得到“培養(yǎng)”的方法。
我總覺得“為學”與“做人”,應當并重,如人的兩足應當一樣長一般。現(xiàn)在一般號稱賢明的教育者,卻因為求功利的緣故,太重視學業(yè)這一面了,便忽略了那一面;于是便成了跛的教育了。跛的教育是不能行遠的,正如跛的人不能行遠一樣。功利是好的,但是我們總該還有超乎功利以上的事,這便是要做一個堂堂的人!學生們?nèi)雽W校,一面固是“求學”,一面也是學做人。一般人似未知此義,他們只曉得學生應該“求學”罷了!這實是一個很重要的誤會,而在教育者,尤其如是。一般教育者都承認學生的知識是不完足的,但很少的人知道學生的品格也是不完足的。(其實“完人”是沒有的;所謂“不完足”,指學生尚在“塑造期”Plastic,無一定品格而言;──只是比較的說法。)他們說到學生品性不好的時候,總是特別搖頭嘆氣,仿佛這是不應有的事,而且是無法想的事。其實這與學業(yè)上的低能一樣,正是教育的題中常有的文章;若低能可以設法輔導,這也可以設法輔導的,何用特別搖頭嘆氣呢?要曉得不完足才需來學,若完足了,又何必來受教育呢?學生們既要學做人,你卻單給以知識,變成了“教”而不“育”,這自然覺得偏枯了。為學生個人的與眼前浮面的功利計,這原未嘗不可,但為我們后一代的發(fā)榮滋長計,這卻不行了。機械的得著知識,又機械的運用知識的人,人格上沒有深厚的根基,只隨著機會和環(huán)境的支使的人,他們的人生的理想是很模糊的,他們的努力是盲目的。在人生的道路上,他們只能亂轉(zhuǎn)一回,不能向前進行;發(fā)榮滋長,如何說得到呢?“做人”是要逐漸培養(yǎng)的,不是可以按鐘點教授的。所謂“不言之教”,“無聲之誨”,便是說的這種培養(yǎng)的功夫。要從事于此,教育者先須有健全的人格,而且對于教育,須有堅貞的信仰,如宗教信徒一般。他的人生的理想,不用說,也應該超乎功利以上。所謂超乎功利以上,就是說,不但要做一個能干的,有用的人,并且要做一個正直的,坦白的,敢作敢為的人!──教育者有了這樣的信仰,有了這樣的人格,自然便能夠潛移默化,“如時雨化之”了;這其間也并無奧妙,只在日常言動間注意。但這個注意卻不容易!比辦事嚴明、講解詳晰要難得許多許多,第一先須有溫熱的心,能夠愛人!須能愛具體的這個那個的人,不是說能愛抽象的“人”。能愛學生,才能真的注意學生,才能得學生的信仰;得了學生的信仰,就是為學生所愛。那時真如父子兄弟一家人,沒有說不通的事;感化于是乎可言。但這樣的愛是須有大力量,大氣度的。正如母親撫育子女一般,無論怎樣瑣屑,都要不辭勞苦的去做,無論怎樣哭鬧,都要能夠原諒,這樣,才有堅韌的愛;教育者也要能夠如此任勞任怨才行!
我的意思,再簡單的說一說:教育者須對于教育有信仰心,如宗教徒對于他的上帝一樣;教育者須有健全的人格,尤須有深廣的愛;教育者須能犧牲自己,任勞任怨。
我斥責那班以教育為手段的人!我勸勉那班以教育為功利的人!我愿我們都努力,努力做到那以教育為信仰的人!
注:本文原載1924年10月16日《春暉》第34期,選自江蘇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《朱自清全集》第四卷,題為《教育的信仰》。這里題目為編者所加。
朱自清(1898-1948),字佩弦,江蘇東海人。文學家、教育家、學者。1925年起在清華任教,曾任中文系主任、圖書館館長。
(清華新聞網(wǎng)4月17日電)
供稿:校史館
編輯:李華山
審核:周襄楠